机构介绍

会计科工作职责

1、制订财务管理制度。

2、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、决算。

3、负责资金的筹集管理、审批使用和监督检查工作,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,严格控制各项财务开支,提高经费利用率。

4、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。

5、负责学院各种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审批,各项收费票据的购买、管理和销毁工作。

6、与人事处配合,做好工资统发、公积金缴存和医疗保险等工作。

7、与招生办、学工处和教务处配合,做好学费、宿费和书费的登记、收缴及毕业结算等管理工作。

8、为学院的一体化认证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。

9、增强环境意识,节能降耗。

10、完成学院其他工作。

资产管理科机构职责

资产管理科是对全院所有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管理的职能部门。资产管理科在财务处的领导下,负责贯彻执行国有资产采购及管理相关政策方针。按照学院工作部署,为教学、实训和行政管理做好资产采购工作,为学院各方面有序发展提供保障。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使用、调拨、报废、处置等工作,通过信息化管理,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、完整,为学院各方面配置资产提供基础。

一、资产采购

1.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根据学院实际,负责拟定学院采购管理相关制度、办法。

2、按学院学期初制定的教学实验材料采购计划,合理安排时间,与相关部门配合完成采购工作;

3、负责全院教学、办公、实训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和管理;

4、组织和参与学院政府采购相关的各类采购的调研、论证工作;负责全院教学、实训、行政管理等设备的政府采购工作。(包括发布公告、组织招标、合同签订、验收、办理政府采购手续、参与省、市政府采购机构招标等);

5、负责进口设备的免税报批、到岸验收、每年定期报表等工作;

二、资产管理

1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、地方有关资产管理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负责拟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;

2、负责建立学院固定资产账、卡,建立全院固定资产数据库系统并进行管理,努力实现资产计算机网络化和条形码管理;

3、负责全院教学、办公仪器设备的维修、维护,有效保证各方面工作正常开展;

4、负责办理全院固定资产的调拨、转让、报损、报废等工作;

5、负责检查全院固定资产管理状况,及时向学院报告相关情况,并提出处理意见;

6、负责学院清产核资工作。定期进行账、卡、物的核对工作,做好固定资产的增减登录和统计报表工作;有效保证学院固定资产的安全、完整;

7、参与并监督全院固定资产的验收和入账工作;

8、负责对全院专、兼职资产管理人员进行资产管理知识及保管培训,不断提高专、兼职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;